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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4月1日开始

  根据《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规定,为确定残疾人当年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四镇户籍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取对象,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对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认定或认定、复核不合格的残疾人,深汕民政部门将按规定停止发放其残疾人两项补贴。

  2024年,深汕特别合作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202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270元。

  以下是两项补贴领取资格认定方式↓

  (一)残疾人主动申报。鼓励通过“粤省事”APP或微信小程序在线申报,残疾人也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全省任一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申报。

  1.左上角定位选择“汕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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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搜索界面搜索“助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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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点击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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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登录后,在补贴申请栏点击“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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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点击“两项补贴年度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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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若残疾人本人进行申报,点击“本人办理”进行申报;若残疾人本人不方便操作,可由家人或朋友协助,选择“帮他人办理”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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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家人或朋友协助申报的,在选择“帮他人办理”后正确填写需要申报资格认定的残疾人信息,点击“下一步”,进行人脸识别后完成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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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对因精神、智力残疾或其他原因无法主动申报的四镇户籍残疾人,镇政府应统筹安排入户调查,社工站社工、村(居)民委员、残疾人及其代办人应积极配合。入户调查后,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应及时完成数据录入工作。

  (文/区统战社会建设局 何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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