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青少年普法宣讲”专项试点工作,形成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合力,8月28日,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下称“深汕法院”)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法润青苗”青少年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区党工委副书记李卓文,深汕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展欣,省法院审监二庭四级高级法官池菡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四级高级法官席倩文及四街道负责人、区各单位负责人出席活动。
仪式上,深汕法院、区党政办、区统战社会建设局、区政法社会工作局、区公共事业局、深汕公安分局、区妇联和区关工委共同签署《“法润青苗”青少年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推动青少年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根据《框架协议》,各单位将充分发挥职能协同、资源整合、专业互补优势,以“法润青苗”为主题,通过组建青少年普法宣讲队、开展青少年普法宣讲、联合制作青少年普法云课堂、共同开发青少年普法教案、完善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建立青少年联合救助协作机制、建立青少年保护信息共享机制和青少年法治案例库等一系列举措,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体系,不断提升青少年保护工作的整体效能,挖掘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青少年普法宣传“深汕经验”。
随后,李卓文为深汕法院“青少年普法宣讲队”授旗。这支由詹婉秋法官担任队长,由4名法官和4名法官助理组成的宣讲队,将定期开展普法宣讲、法律咨询、以案说法、模拟法庭指导等活动,让法治的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为他们的成长之路点亮法治明灯。
在交流座谈会上,深汕法院党组成员、综合办公室主任香玉环介绍“法润青苗”计划及“青少年普法宣讲”专项试点项目,与会代表就青少年普法工作、青少年权益保护等内容展开深入交流,碰撞思想火花,为青少年保护工作群策群力。
“深汕法院承担的‘青少年普法宣讲’专项试点,直面法治宣传分散化、效果评估难等痛点,成立宣讲团、推行‘法治宣传体检’、开发思政课程等探索,正是将‘法润青苗’从理念转化为机制的有效路径,为全省法院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践样本。”池菡洁法官表示,希望深汕法院能以协议签署为新起点,深入探索普法效果评估、跨部门协作流程等机制,力争在总结验收时形成一套成熟的、可供全省参考的“青少年普法宣讲”工作经验。
梁展欣指出,此次“法润青苗”专项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深汕法院落实省法院专项试点任务要求、推进“青少年普法宣讲”专项试点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立足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整合优势资源,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深化“联”字优势的关键举措。强调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保护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运用“法润青苗”普法宣讲队,开发精品课程,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通过创新工作思路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和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接下来,深汕法院将以此次签约活动为契机,加强与各单位沟通协作,定期联合开展需求研判与专题会商,深化在普法资源共享、模拟法庭活动开展、特殊学生群体关怀、家庭教育指导等领域的务实合作,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努力将“法润青苗”打造成具有深汕特色、可复制推广的青少年普法品牌样板,让法治的清泉润泽合作区每一株“青苗”,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深汕、法治深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来源: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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