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征集志愿条件: 普通类(历史):总分428分。 普通类(物理):总分434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322分,美术术科195分。 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390分,广播电视编导术科199分。 播音与主持类(粤语):文化科总分335分,播音与主持术科2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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