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区应急管理局启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事项处理办法》制定工作,制定《处理办法》经过了资料搜集、研究讨论、初稿编制、征求意见、再次完善等五个阶段。其中《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区21个单位、四镇以及社会公众意见,25个单位及社会公众均反馈无意见。同时,《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征求了法律审查意见,反馈意见2条,采纳2条,并根据法律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处理办法》(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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