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引所称土地1.5级开发是指政府为盘活国有储备土地、平衡近期需求与远期规划,将已完成收储且基础设施完善(暂未列入近期出让计划)的存量建设用地,通过租赁方式交由承租人进行过渡性开发。待条件成熟后,政府依约收回土地并按规划实施开发。该模式旨在提升土地价值并缓解开发时序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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