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明确了智慧小区建设管理的建设要求、适用范围、定义、基本原则、职责分工、评级机制、运营监管及奖惩措施等。《管理办法》包括正文及配套文件,其中正文共六章三十四条;配套文件包括一个技术指引及一项制度细则,分别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小区建设技术指引》(以下简称《建设技术指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小区评级管理细则》(以下简称《评级管理细则)。 (一)总则。阐述了智慧小区建设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的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定义、基本原则、职责分工等。 (二)智慧小区建设要求。明确了智慧小区建设内容、功能特点以及建设要求,同时要求申报单位加强监督以确保建设质量和数据安全。 (三)智慧小区评级机制。规定了智慧小区申报单位以及主管部门在评级申报过程中的工作机制和申报流程。 (四)智慧小区的运营监管。明确了各监管责任主体在智慧小区竣工评级后的管理与监督职责。 (五)奖惩措施。明确了申报单位的奖励措施以及惩处的条件和机制。 (六)附则。明确了区住建水务局对该管理办法的解释权,规定了办法的生效日期。 (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内部管理制度不属于规范性文件,因此《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建设技术指引》《评级管理细则》具有工作规则和指南的性质,并依托于主体内容实施,是指导性文件。配套文件有效期与主体文件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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