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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办法(试行)》的社区公配物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是怎样的吗?

社区公配物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根据物业的不同类型和实际使用情况,按照市场主导、兼顾公益的原则确定。   对便民服务站、社区警务室、垃圾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共厕所等非经营性的社区公配物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免收物业管理服务费。   对用于公共服务的社区公配物业,按所在物业管理区域普通住宅的最低物业服务费标准执行,具体由使用部门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   对用于出租经营的社区公配物业,按实际用途参照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同类型住宅、商业(办公)的物业服务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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