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配物业按照使用功能确定申请使用(含经营)的职能部门。 (一)区统战社会建设局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申请使用部门。 (二)区公共事业局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综合体育活动中心、幼儿园的申请使用部门。 (三)区城管综合执法局为垃圾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作息房的申请使用部门。 (四)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为公交场站(公交首末站)的申请使用部门。 (五)深汕公安分局为社区警务室的申请使用部门。 (六)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社区管理用房、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的申请使用部门。 以上所列之外的其他社区公配物业由区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依据职责和有关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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