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及管委会正式挂牌成立,深汕特别合作区迎来大建设、大发展时代,原《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工程采购暂行办法的通知》(深汕办〔2015〕22号)已不合时宜,为提高效率、优化制度,进一步明确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5〕73号),参考深圳市其他区类似的制度,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目的是规范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评定分离制度和进一步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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