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处于飞速发展阶段,各类产业扶持政策正在加紧研究制定,急需出台统一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流程,为合作区的产业政策体系构建提供前提条件。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府办〔2018〕16号)和《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有关要求,按照“一个部门,一个专项资金”的原则,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以下简称区科创经服局)起草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用于支持合作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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