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办法》属于政府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制定的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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