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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责任人全部赔偿医药费之后,还能再去申请医保报销吗?

  答:不能。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参保人将已经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或第三人负担的医药费用,申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属于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如故意隐瞒医药费用已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或者第三方负担的事实,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并获得支付,经催告后仍不返还的,属于骗保行为,将被医保部门处以责令退回、罚款、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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