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乡村著名行动”工作要求,助力“百千万工程”推进实施,进一步发挥地名规划服务水平,规范、织密深汕特别合作区乡村地名网络,消除乡村地区“有地无名”、“有名无标”等问题现象,我局依据相关政策规范要求,组织编制《深汕特别合作区行政村(社区)街路巷(含乡村道路)命名方案》(以下简称《命名方案》)。
二、制定依据
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 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民函〔2023〕44号)、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活动的通知》(粤民函〔2023〕206号)、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深化“乡村著名行动” 助力实施“百千万工程”的通知》(粤民函〔2024〕189号)。
《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深圳市道路命名规则》。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挖掘深汕特别合作区自然、人文底蕴,彰显区域和发展特色,提高地名标准化、信息化服务水平,构建地名布局有序、文化内涵丰富、特色清晰明显,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并与城市发展定位相适应的乡村地名管理体系。
四、主要内容
《命名方案》共四部分:
1.第一部分:分析项目概况,包括介绍工作背景,解读政策文件要求,确定研究对象及范围,研判技术路线等。
2.第二部分:开展现状乡村道路和街路巷排查,制定了提取规则并统计了排查数量。
3.第三部分:制定地名命名规则。依据国家、省、市等地名命名规定确定街路巷命名的基本原则,明确命名方式的优先使用顺序;“通名”命名确定街、路、巷的适用范畴;“专名”命名确定街路巷的专名使用原则和一般规定;命名详细规则按不同场景展示主要村路和一般村巷命名示意。
4.第四部分:
形成《地名方案》。包括143条乡村道路命名规划(其中小漠街道乡村道路13条,鲘门街道乡村道路23条,赤石街道乡村道路53条,鹅埠街道乡村道路54条)和1425条街路巷命名规划(其中小漠街道街路巷187条,鲘门街道街路巷253条,赤石街道街路巷516条,鹅埠街道街路巷469条),合计1568条道路命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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