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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修订)》访谈

在线访谈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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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整备局副局长陈丽珊
嘉宾: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整备局副局长陈丽珊

主题《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修订)》访谈

时间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10:00

嘉宾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整备局副局长陈丽珊

主办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

实录内容

  主持人:各位朋友们,大家好!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我区于2026年4月16日印发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修订)》)。为更好地解读以上政策,我们邀请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整备局副局长陈丽珊就《办法(修订)》进行访谈,大家欢迎!

  陈丽珊:大家好,我是陈丽珊,今天将由我来为大家解读《办法(修订)》相关问题。

  主持人:接下来我们欢迎陈局为我们解答分享一下《办法(修订)》相关问题。

  市民一:请解答一下出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修订)》的背景?

  陈丽珊:《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自2021年底实施以来,对规范深汕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补偿工作顺利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办法(试行)》于2021年12月31日印发后,2022年8月1日施行的《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于2024年12月19日发来的《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收土地工作的通知》对土地征收工作进行了细化规定;同时,针对我区土地整备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需进一步明确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完善合作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因此,我区开展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试行)》的修订工作。

  市民二:请问征收集体土地主要包括什么程序?

  陈丽珊《办法(修订)》第七条规定了征收集体土地的程序,主要有:(一)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二)组织土地现状调查与结果确认;(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四)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五)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六)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七)足额落实有关费用;(八)征地申请、报批及发布征收土地公告;(九)兑付征地补偿款,交付土地;(十)征地补偿资料归档。

  市民三:请问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区片综合地价是多少?

  陈丽珊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规定,全区区片综合地价为6.80万元/亩,不区分农用地地类,其中土地补偿费2.04万元/亩,安置补助费4.76万元/亩。

  市民四:我家种的是特色苗木或高价值经济作物,标准在办法中没有列明,如何进行补偿?

  陈丽珊对于办法中无明确标准的青苗,《办法(修订)》附件2明确规定可由办事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给予补偿。

  市民五:征地工作启动后再种植的果树或新建的房屋,能不能拿到补偿?

  陈丽珊一律不予补偿。《办法(修订)》第35条明确规定,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均不予认可。

  主持人:非常感谢陈局的详细解答和分享,今天的在线访谈节目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踊跃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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