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计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不含金融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612个,从业人员250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84.9%和408.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6.2%,零售业占43.8%。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62.6%,零售业占37.4%(详见表4-1)。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0%,外商投资企业占1.4%(详见表4-2)。
表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9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821.7%;负债合计23.0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658.8%。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18亿元,比2018年增长1743.3%。(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53个,从业人员53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2.4%和388.2%(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4-5)。
表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3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9.0%;负债合计2.4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97.6%。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4亿元,比2018年增长2200.0%(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99个,从业人员90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30.0%和208.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3.3%,餐饮业占66.7%。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9.1%,餐饮业占60.9%(详见表4-7)。
表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4-8)。
表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3.5%;负债合计2.6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4.0%。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1.51亿元,比2018年增长788.2%。(详见表4-9)。
表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4个,从业人员82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70.0%和635.7%(详见表4-10)。
表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4%。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4-11)。
表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7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2.8%;负债合计10.91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49.0%。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25亿元,比2018年增长191.4%(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25个,比2018年末增长64.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5个,比2018年末下降5.4%;物业管理企业54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6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17.6%和14.3%。
202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1337人,比2018年末增长144.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92人,物业管理企业585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0.1%、312.0%和20.8%(详见表4-13)。
表4-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4%,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6%。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14)。
表4-14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368.4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05.9%。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43.84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2.47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82.7%、31075.0%;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05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54.5%。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15.2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76.3%。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12亿元,比2018年增长12995.7%(详见表4-15)。
表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22个,从业人员207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95.4%和170.9%。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23.3%,商务服务业占76.7%。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24.0%,商务服务业占76.0%(详见表4-16)。
表4-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4%(详见表4-17)。
表4-17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1.7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85.0%。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5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8.70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286.4%和182.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43.5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37.6%。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15亿元,比2018年增长328.9%。(详见表4-18)。
表4-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可能保留多于2位小数。
[3]“...”表示数据不足本表中最小单位。
[4]“-”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详或无该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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