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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和“1310”具体部署、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工作安排,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深化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强化思想武装,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一是持续加强理论学习。突出思想引领,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7次,区党工委会议安排传达学习法治建设相关议题4个,落实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要求,开展“局长讲法”活动5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法治建设正确方向。二是抓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告11名区领导“述法”材料,组织2家单位在区党工委会议上现场述法,将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负责人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等纳入   “法治深汕建设”绩效考核指标,将履行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不断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引向深入。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完善地方立法、文件管理、行政决策等制度,以体制机制改革助推合作区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推动立法、理顺机制。奋力推动全国首部规范由“飞出地”全面主导区域协调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实施。通过立法重点解决合作区的发展难题,加快补齐发展短板,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有效推进合作区改革探索,为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二是加强制度文件管理。完成合作区自2011年成立以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发布的4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形成了有效、失效、建议废止文件清单,并在深汕网上公告废止、宣布失效文件的清单,推动合作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三是严格落实依法决策。指导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严格履行“两步”合法性审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作用,完成申报公职律师6名并派发公职律师证书,实现“零突破”。规范全区法律顾问管理,备案率达100%,区级法律顾问全年出具法律意见书700余份,参加各类专题会议100余次,行政决策科学性、合法性全面提升。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提升行政执法水平。针对行政执法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强化队伍,突出监督,明确重点,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力量配备。新招录28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派驻各镇(街道)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考试,努力做到“能考尽考、应考尽考,可以让证等工作、不要让工作等证”,目前全区共有331名持证执法人员(含区级执法人员241名、各镇(街道)执法人员90名),行政执法力量进一步充实。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首次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通过自查自评、履职公示、社会评议、实地考察,全面考查评议单位,督促各普法责任单位切实有效履职。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已办结行政执法案件共50宗,实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零突破”,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推进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领域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合作区和谐稳定。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守护美丽”3·8妇女节、“守护未来”“守护夕阳”等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行业乱象。聚焦民生诉求,成功办理深圳市首宗数字藏品区块链新兴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实现执法履职新突破。劳动监察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深入践行服务型执法,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动各执法单位提升执法效能,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坚持“预”字当头,结合实际、讲求实效、精心组织,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快推进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完成包含4大类别、45个专项应急预案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为科学有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提供规范指导。二是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推进12个应急管理服务站试点建设工作,开展基层应急志愿者能力培训14场,培训学员607人;成立合作区公益救援队、深保海上救援队2支队伍,共计17人,社会公众对突发事件的认知、自救与互救能力显著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坚持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促进政府行政和政策的公开透明。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88条,发布年度财政预算、财政预算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等财政信息95条,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按期办结率100%,进一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出台区《村(居)务公开工作指引(试行)》,明确村(居)级事务公开目录,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加强村(社区)民主管理和监督。二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负面清单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监督机制,定期对行政审批过程、行政许可案卷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务服务事项要素标准、办理时效高效、办理过程规范。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诚信教育,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诚信管理。强化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措施,横向打通政务数据壁垒,加强数据共享,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将不诚信主体列入非诚信黑名单,逐步探索联合惩戒模式,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形成法治化社会治理格局。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加快构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体系。印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调解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组织三场人民调解员培训,参训人数超百人,全年累计调解成功案件384宗,调解成功率98.46%。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协调,保障比亚迪、警训基地等省市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推进各镇“外嫁女”问题化解,“外嫁女”信访量同比下降七成。探索“线下+线上”矛盾纠纷化解“深汕模式”,全面推进群诉服务站点“六有”建设,各镇(街道)均设立了3个群众诉求服务特色站点,完善“社区发令、部门执行”机制,合作区群众诉求服务平台上线以来,全区群众诉求化解率93.83%,涉及人数23183人,涉及金额1709.48万元,保障人民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及时妥善解决,实现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二是规范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印发实施《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行政应诉工作指引》,为全区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奠定坚实基础。按时答辩、按规定应诉、执行法院文书,执行率达到100%;按时答复、按要求出席听证、履行复议决定,执行率达到100%。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累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12人次,答复率100%,同比增长182%,完成指派342宗法律援助案件,同比增长69.3%,积极落实便民措施,确保法律援助便捷高效,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和“应援优援”。四是深入开展全民普法。组织355名干部参加学法考试,实现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深化“法律明白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工作。开展“送法下乡”16场,同比增长62.5%,组织开展法治讲座3场,首创“擂茶普法”普法模式;首次引进普法舞台剧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运用中华经典名著让法律意识入脑入心。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结合行业特点和“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有序开展系列普法宣传,在全区形成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在2022年法治深圳建设考评和法治督察中,我区还存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施工作、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待加强,区各单位及各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整改工作,除需长期推进事项外,存在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为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

  (一)管理体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完善。《条例》出台后,合作区正积极推动在四个镇(街道)设立有关管理机构,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强化,区、镇(街)两级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需进一步明确,管理体制机制需进一步理顺和深化。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合作区基层法治力量仍很薄弱,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还不够系统全面,仍需继续提升法治素质、增强法治能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及薄弱环节的监督管理还不够完善,考核监督结果运用还不够有力,部分工作任务推进效果不佳。

  三、2024年度工作安排

  2024年,我区党工委、管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工作安排,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建立完善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效工作机制,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述法”工作报告制度,提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思维,真正把法治建设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发挥法治保驾护航作用。

  (二)优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推动发布合作区《行政执法主体公告》,推动出台合作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公开综合行政执法清单。落实《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行政应诉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应诉工作。发挥区党工委依法治区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明确各单位法治建设职责,建立责任机制,确保各单位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考核要求认真履职,切实提升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督促各部门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将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决策机关及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纳入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将政府决策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法治工作力量,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提高合法性审核工作质量,推动各单位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严格履职。

  (四)提高城乡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诉源治理,推进诉讼服务站和“无讼村居(社区)”建设,不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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