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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我局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按照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部署,以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为目标,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党的领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局党组书记、局长温陈锦同志在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理论,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同时,通过“三会一课”“科长讲堂”等多渠道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我局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在行政事项办理方面,我局通过提前介入的方式,积极与企业打通沟通途径,及时发现办理过程中的问题,房地产类行政审批事项做到马上办。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参照深圳市标准,按照“一窗受理”“只到一个窗,只交一次件”的标准,实现不动产登记系统智能化提示收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升窗口人员素质和熟练度,减少窗口收件时间,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推进制度建设,突出地方特色。在社区建设方面,起草制定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小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合作区智慧小区建设模式的先行实践;在建设管理方面,起草制定了《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合作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在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起草制定了《关于振业时代花园二期、赤湖纯水岸花园等商品房项目销售的通知》,稳步推进具有深汕特色公共住房管理办法的起草、研究工作,结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工作指引》,努力打造“中低端有保障、高端有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

  (四)落实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按要求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规定程序;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对于重大行政决策和合同,均进行合法性审查,保障决策内容合法合理。

  (五)做好信息公开,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并公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提升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及时将审批通过的商品房销售许可房源和房地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第一时间发布在房地产信息平台,确保群众第一时间掌握房源信息及开发商执业情况;推进“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信息公示工作,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确保信息准确、公开。

  (六)畅通渠道,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前预判,针对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不动产登记等领域,制定问题清单,约谈企业负责人,做好事前预警,减少信访事件发生。同时,畅通沟通渠道,化解群众信访问题,积极应对住房领域、物业管理、不动产等信访突出问题,主动对接企业与信访人,争取协商处理涉及的信访问题,做到信访事项100%回复率,坚决要求企业严格遵守行业规章制度,积极处理项目遇到的信访事项。

  (七)落实普法责任制,做好普法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普法工作。在日常监管中,实时普法,并以新《安全生产法》公布为契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在12·4宪法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法律法规文件资料等方式,开展宪法、民法典、“三防”法律法规教育活动。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各层级工作人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法治政府的宣传学习。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的宣传教育学习,充分发挥党组会议学习、党课、政治理论学习、党员活动日的作用,调动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督导推进。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点工作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总结,不断改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方式方法,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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