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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
发布日期: 2022-12-08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2-12-02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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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深汕特别合作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区各单位,市驻区各单位,各镇: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健全我区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提升政策宣传解读精准性、及时性、有效性,提高企业和公众对政策的“获得感”,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政策解读工作应坚持“策前引导、策中解读、策后跟踪”的总体要求。

  (一)政策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风和预期引导,在决策前应广泛征求意见,与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充分有效沟通,增进共识,为后续政策发布和落实打好基础。

  (二)政策发布时,要同步组织开展解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发布政府的权威解读,从政策制定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内容等方面多角度、全方位、及时有效阐释政策,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

  (三)政策发布后,要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效果和相关舆情,围绕市场和社会重点关切,以及可能出现的误解误读,有针对性地释疑解惑,稳定预期。

  二、政策解读范围

  主要围绕涉及我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重大决定和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重大变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财政预算的编制和重大调整,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公共交通和环境保护等民生重大事项,区管委会重大投资和建设项目等方面的政策开展解读。

  政策解读的具体范围如下:

  (一)以区管委会或区党政办名义印发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以区管委会或区党政办名义印发,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政策性文件;

  (二)区各单位印发或联合印发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以及以本部门名义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政策性文件;

  (三)其他需解读的政策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区重点工作、民生领域重大事项、政务服务高频办理事项等相关政策)。

  三、政策解读主体、分工、流程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单位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以区管委会或区党政办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单位负责解读工作;区各单位联合发文的,由牵头单位负责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单位配合。

  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应按照以下分工和流程做好解读工作:

  (一)以区管委会或区党政办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单位报送请示件或代拟稿时应将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材料向区党政办一并报送、一并审签,报送材料不齐全的,区党政办按规定予以退文。

  (二)以区各单位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材料一并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

  (三)为加强政策性文件标准化、动态化全流程管理,“深汕特别合作区电子政务一体化平台”(OA系统)公文管理模块已增加“公开属性”、“政策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类型”标签。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在OA系统报审文件时,应明确公开属性、是否政策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类型。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须按照有关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清单后,方可进行公文办理。属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政策性文件,文件起草部门根据正式印发的文件对解读材料作相应修改完善后,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应当在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区官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板块“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栏目下公开发布、相互关联。

  四、政策解读主要内容

  对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要进行高质量解读,解读材料应准确详尽、重点突出,把政策措施解释清楚,不可简单重复文件内容或以制作文件精简版方式解读,应包括以下要素:

  (一)制发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

  (二)对文件中的关键词、专业术语,以及社会公众可能误解或质疑的内容,进行诠释;

  (三)涉及具体办理事项的,提供办事指南,列明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办事条件、资料、程序、时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四)涉及执法事项的,说明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等;

  (五)属原有政策进行修订的,说明修订的理由和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属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说明本级政策措施的特点和创新点;

  (六)涉及年度重点工作、企业服务、民生领域等重大事项的,列明推进举措、实施情况及成效。

  五、政策解读形式

  政策解读形式一般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

  按照深圳市“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要求,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要100%解读,并且须多形式、高质量解读,优先采用图解、音频、视频等非文字形式解读。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解读全链条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按照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把好解读材料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切实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水平。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单位要通力协作,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促进政策落地生效。特别是对规范性文件涉及网上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公文办理、公开解读等多个环节,要明确时序进展,确保有效衔接。

  (三)加强监督考核。区党政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办文环节的审核把关,严格审核解读文件要素、形式,严禁简单复制摘抄文件内容。要把政策解读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考核评估范围,适时督办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对政策解读工作推动有力的通报表扬;对不解读、解读流于形式、解读发布时间滞后、解读质量较差的,予以公开通报;对由于重大政策应解读未解读或解读不到位等引发重大舆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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