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以下简称区科创经服局)发布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助力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了帮助我区企业纾困解难,鼓励项目加快投资建设,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增强上下游产业链集聚效应。
二、出台依据
《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汕办〔2021〕22号),并结合我区实际。
三、《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总则、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支持项目加快建设、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产业链上下游招引支持、提高服务企业水平、附则共七章二十二条。
四、常见问题解答
(一)申报基本条件是什么?
申报《若干措施》的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是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的企业。
2.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如何申报《若干措施》?
区科创经服局根据《若干措施》制定配套操作指引及申报指南,将明确申报时间、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事项。
(三)《若干措施》中提及的时间区间如何界定?
本措施中所称“以上”除特别说明外,包含本数;“2022年或本年度”所指区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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