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社会各界、广大群众以及相关人员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监督、完善相关政策文件的公平、公正及实用性,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于2023年9月12日下午15:00-17:00举行《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支持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经过自愿报名、推荐、资格审核等环节,现将参加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听证主持人
康嘉琳,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二、听证陈述人
张贵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汪 浩,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三、听证参加人
陈利雄,批发业企业代表
叶 萌,零售业企业代表
王 湘,住宿业企业代表
赖汉民,餐饮业企业代表
游 龙,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代表
张宪峰,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代表
刘学斌,合作区商业类社会组织代表
张永威,居民代表
黄成员,居民代表
特此通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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