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报告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审计局联系(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206室,邮编:538200,电话:0755-2210008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和审计工作实际,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审计局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流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发布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质量。严格把好信息审核关,强化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省、市及区管委会关于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统一工作部署,调整完善区审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使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重点优化栏目信息公开质量,提高公共阅读政府信息的品质。
(五)解读回应方面
2022年暂未开展公开信息的解读,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文字、图解等多种形式对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做到解读通俗易懂、准确清晰、重点明确。
(六)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检查监督工作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能力素质。严格审核审查制度,持续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审计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步伐有待加快,内容有待深化和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建设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人员力量需进一步加强。接下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审计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强化沟通协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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