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1栋1层,邮编:518200,电话:0755-2210160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我局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各方面的工作进行信息公开,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以我区官方门户网站平台为依托,全面公开资金信息、政策解读、部门动态等政府信息40次,其中公示行政处罚15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健全信息审核发布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努力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质量,确保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规范、合法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方面
本单位公开政务信息主要依托我区官方门户网站平台,结合实际发布资金信息、部门动态等事项。
(五)解读回应方面
对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做到解读通俗易懂、准确清晰、重点明确。对群众留言咨询问题高度重视,及时回应解答。
(六)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信息保密审查和监督,严防涉密信息上网。强化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堵住信息安全漏洞,通过培训、演练等形式筑牢信息安全防线,提高全员网络安全意识,全力做好机关办公场所内部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公开信息不够全面、及时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全面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手机扫一扫打开当前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