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大德路3号,邮编:518200,电话:0755-22100305)。
一、总体情况
我区党工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拓展政务公开领域、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在深汕网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为群众获取政务信息提供规范指引。先后在深汕网增设并更新社会救助信息、食品药品安全、行政事项公示、重大行政决策专栏等栏目,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37条,向社会群众答复留言110条。其中,“政策法规”栏目主动公开政策文件16件,100%开展文解、图解或音视频解读,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通过撰写文章、接受采访等多种形式带头阐释产业资金政策、招商引资等举措,推动深圳产业政策在深汕落地实施;“资金信息”准确发布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及下属各部门2022年财政预算、2021年财政决算、财政预算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等财政信息50条;专栏集中发布市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5条,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我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2022年我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依法依规办结32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22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11件。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0件,占比60.6%;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1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较上年增长560%,主要过去一年,全区上下加大土地整备力度,累计完成征地协议签订 5.44 平方公里,收储 4.77 平方公里,完成比亚迪汽车工业园二期147公顷的土地供应。由于土地整备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相关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因此有较大增长。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深汕特别合作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发布的信息全面严格审查,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做好登记备案,坚决守好信息发布这道关。开展“清网护航”行动,对历史稿件进行全面排查和问题整改,全年整改错敏词1000余条,切实加强内容监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主动用好深汕网等既有平台,在深汕网底部信息栏公开我区各单位联系方式,先后增设“12345深圳市民生诉求平台”“食品药品监督举报渠道”“校园疫情防控咨询投诉热线电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举报电话及信箱”等平台渠道,为群众有效反应诉求提供权威渠道。开展我区首届“政府开放日”及“网络问政”活动,发布我区各单位政务公开咨询热线,开放网络问政渠道,听取社情民意,线上线下联动推进解决。督促四镇加快建设偏远自然村公开专栏,着力推进政(村)务公开联动。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实施“一网通办”334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可网办率92.8%,“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100%。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安排,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强化考核评议,将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奖优罚劣等措施,更好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市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并开展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注:以上数据不含驻区单位。)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区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公开时效,但仍然存在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接下来,区党工委管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要求。一是着力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组织保障等全链条工作流程体系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二是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始终把群众的诉求放在首要位置,认真核实、妥善办理、积极回应,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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