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以下简称深汕局)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深汕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高质量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落实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依托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财政预决算2个。依托深汕网平台,公开规范性文件2个,均已100%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二是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个,办结2个。由于公众对自身权益的关注和参与意识不断提高,推动了政务公开申请的增长,导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较2023年增长100%。
三是强化信息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审核责任。
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统一信息发布平台,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一致性。依托市政府、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工作。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咨询和投诉渠道,及时回复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深汕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与市局和区管委会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一是公开内容和形式有限,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足;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为主,缺乏通俗易懂的多媒体形。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围绕市场监管主责主业,不断加大公开力度。二是持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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