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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区党工委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以我区官方门户网站平台为依托,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3次、部门预决算2次、资金信息7次、公开统计信息20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完善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相匹配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收到2条自然人提交的申请,已在规定时限内受理、答复,并按规定做好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我局在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扎实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及解读工作,综合运用图文动画、线上线下宣讲会等形式对《深汕特别合作区自来水收费标准》《深汕特别合作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进行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

  积极做好我区官方门户网站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建设,定期发布资金信息、政策解读、重大行政决策、主要经济指标等事项。

  (五)解读回应方面

  结合实际,灵活采取文字、图解等形式对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做到解读通俗易懂、准确清晰、重点明确。

  (六)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日常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拟公开信息真实、准确。二是根据政府网站建设运行情况检查,及时做好提升整改,不断提升网站服务能力。三是认真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做好“深汕网”留言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处理费统计情况

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

部分政府信息申请人放弃申请,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用(元)

数量(件)

0

金额(元)

0

0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够,惠企利民政策群众、企业查找不便。

  2025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合作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优化政策精准推送策略,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服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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