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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联系(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3栋4楼,邮编:516473,电话:07552210102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教育、卫生健康、文体旅游等主责主业,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条例》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新要求。2025年,依托我区官方门户网站平台,全面公开机构职能、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部门动态、行政许可等政府信息21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严格准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5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结转下年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深入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细化政务信息公开任务,安排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问题整改,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内容质量与合规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持续运营“文旅深汕”公众号,发布美食、非遗、旅游攻略、体育等专题篇章,用户可第一时间获取深汕最新的旅游景点推荐、游玩攻略、文化活动预告、节庆活动安排等信息。不定期推出优惠券、门票折扣等福利,为用户带来更多实惠;设置“业务办理”“互联网+督查”“交流互动”等便民服务窗口链接,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开放线上读者投诉与建议收集渠道,不断增进与群众的良性互动。二是做好我区官方门户网站平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建设,定期发布规划计划、预算信息、行业管理等事项。

  (五)解读回应方面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灵活采用文字说明、图解图表等形式开展解读,力求内容通俗易懂、重点突出、导向清晰,提升政策传播力与公众理解度。

  (六)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和培训工作,主动在深汕网公开政务公开咨询电话,通过深汕网“领导信箱”“业务咨询”等互动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尽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力量相对薄弱,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 二是内部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尚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是公开形式较为传统,创新性、互动性不足,内容深度和多样性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2026年我局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区“文教卫”领域实际,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与制度建设。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和联络员,适时组织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同步修订完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归档等内部管理制度,夯实工作基础。二是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局内各科室及下属学校、卫生院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信息报送与公开联动机制,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及时、规范、统一发布。三是拓展公开形式与内容供给。围绕群众关心的教育招生、医疗保障、文体活动等事项,充分运用图表、动画、音频、视频等多元化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和成果展示,增强政府信息的可读性、传播力和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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