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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联系(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西侧3楼,邮编:518200,电话:0755-2210067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统一战线、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条例》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新要求。2025年,依托我区官方门户网站平台,全面公开资金信息、部门动态、行政许可、社会救助、就业服务、仲裁公告等政府信息82则,答复群众留言6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办理流程,依法、依规、按时答复申请。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度结转0件,办结1件,结转下年度办理0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较上年减少6件,主要原因为过去一年,全区征地社保工作相对平稳,相关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减少较多。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把好上网信息审核关,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发布流程,持续加强保密审查、信息审核、发布更新等程序,确保信息发布严谨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配合做好我区官方门户网站深汕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建设,定期发布资金信息、部门动态、行政许可、社会救助、就业服务等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主动在深汕网公开咨询电话,通过深汕网“领导信箱”“业务咨询”等互动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按时发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强化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和培训工作,通过参加应急演练等形式筑牢信息安全防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积极落实上级部门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还存在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等问题。2026年,我局将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托“业务大练兵”,加强对各科室经办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技能和专业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征地社保等信息公开透明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积极探索信息发布的新途径,使公开信息的渠道多样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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