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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本单位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强化监督保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托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涉企相关信息等4条。依托深汕特别合作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专项应急预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各类涉企信息等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时办结率与合规率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统一信息发布平台,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一致性。依托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特别合作区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公开咨询和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3

行政强制

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本单位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与市局和区管委会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一是重点领域公开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提升。在监管执法方面,虽已定期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但仅限于特种设备安全领域。二是政策解读形式需进一步优化。目前解读形式以图文、在线访谈为主,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仍存在公众“看不懂、参不透”的问题。下一步,本单位将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多角度、全方位做好涉及市场主体发展、行政执法等工作的公开,进一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探索更多政策解读方式,加强视音频等新媒体形式的应用,增进公众对政策的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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