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本单位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强化监督保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托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涉企相关信息等4条。依托深汕特别合作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专项应急预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各类涉企信息等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时办结率与合规率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统一信息发布平台,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一致性。依托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特别合作区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公开咨询和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本单位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与市局和区管委会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一是重点领域公开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提升。在监管执法方面,虽已定期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但仅限于特种设备安全领域。二是政策解读形式需进一步优化。目前解读形式以图文、在线访谈为主,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仍存在公众“看不懂、参不透”的问题。下一步,本单位将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多角度、全方位做好涉及市场主体发展、行政执法等工作的公开,进一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探索更多政策解读方式,加强视音频等新媒体形式的应用,增进公众对政策的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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