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邮编:518200,电话:0755-2210160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条例》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新要求。2025年,发布部门动态、资金信息等政府信息35条,公示行政处罚项目数量40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深入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政务信息公开任务,专人落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合法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于我区官方网站平台,结合实际发布资金信息、部门动态等事项。行政处罚信息公布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我区双公示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把好上网信息审核关,严防涉密信息上网,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安全。强化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和培训工作,主动在深汕网公开咨询电话,通过深汕网“领导信箱”“业务咨询”等互动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5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积极落实上级部门要求,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网络舆论生态环境,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形式较单一,缺乏吸引力,创新形式仍需增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内容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应急工作紧密结合,突出工作重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图表、动画、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丰富政策文件解读形式,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吸引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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