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汕特别合作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报告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深汕特别合作区审计局联系(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审计局办公室,邮编:518200,电话:0755-2210078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合作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条例》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结合审计工作特点,按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按照审计法相关规定,指导督促区相关单位按照市审计局《深圳市2024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深圳市2024年度绩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反映问题及整改公开要求,在深汕网上主动公开了《关于<深圳市2024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其中公开了涉及我区3个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二是依托市审计局网站,主动公开审计工作动态类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 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份,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定岗定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表述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合作区审计局配合做好我区官方门户网站深汕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持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及时学习先进经验和工作要求,保障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常态化监管,确保公开的信息无错敏字、错误链接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政务公开方面的培训不够,队伍整体专业化水平仍需提高;二是信息发布数量较少,内容不够充实。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严格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一是提高信息发布积极性,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提高审计工作信息发布的数量与质量。二是加大审计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高质量信息公开力度,提升公开内容的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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