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疑问,可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仁和楼1栋3楼305,邮编:518200,电话:0755-22095190)。
一、总体情况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以我区官方门户网站平台为依托,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36次,其中全面公开部门预决算6次、发布政策3次,发布政策解读0次,回复网友留言4次,发布其他公开事项0次。
2025年,我局收到行政许可申报件1287件,均已受理,其中,准予许可1238件,不准予许可49件。行政处罚23件(作出执法决定案件数),行政强制0件,行政征收征用0,行政检查6次,六类行政执法均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申请方式为网络申请或线下邮政快递方式申请,已依法依规按时办结,结转下年办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本部门制发的文件进行清理,对已废止或失效的文件及时标注并予以公开,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我局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发布流程,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当导致的失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我局主要依托区官方门户网站深汕网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发布规划计划、政策措施、资金信息、行业管理、部门动态等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定期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严格把好上网信息审核关,强化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堵住信息安全漏洞,通过讲座、培训等形式筑牢信息安全防线,增强全员网络安全意识,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全力做好机关办公场所内部网络安全保障工作。2025年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5年我局积极落实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资源,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于复杂政策和业务信息,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沟通协作,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形式进行解读,确保公众能够准确理解。同时,建立信息公开内容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公众需求和社会关注热点,及时调整和优化公开内容。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时效性。完善信息公开的内部流程和工作机制,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时限要求,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发布。对于紧急或重要信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政务新媒体的合作,第一时间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开,提高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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