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属市政府派出机构,从2021年开始,年度财政预算收支单列,与市本级财政预算一并提请市人大审查批准。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将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规模从26.5亿元调整为52.09亿元,调增25.59亿元,属于《预算法》规定的预算调整情形。具体如下:
一、2026年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合作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计划为26.5亿元,其中,一是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18亿元;二是上年结余资金0.14亿元;三是专项债转贷收入6.14亿元;四是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0.90亿元;五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收入0.13亿元;六是体彩公益金300万元;七是调入资金1.16亿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6.5亿元,其中,一是安排区级征地拆迁资金5亿元;二是政府投资项目安排9.86亿元;三是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资金结转支出0.88亿元;四是安排专项债项目支出6.14亿元;五是安排体彩公益金支出300万元;六是安排政府专项债发行及付息支出合计1.62亿元;七是安排驻镇帮扶工程类资金0.97亿元;八是安排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13万元;九是调出资金2亿元,全部是从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二、2026年第一次预算调整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调增25.59亿元。主要是根据我市2026年第二批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分配方案,拟转贷深汕特别合作区专项债券额度25.59亿元,其中14.561亿元列“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科目,1.029亿元列“污水处理费债务转贷收入”科目,10亿元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转贷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调增25.59亿元。主要是安排专项债项目25.59亿元,其中14.561亿元列“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1.029亿元列“污水处理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10亿元列“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经上述调整,2026年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将相应增加25.59亿元,由26.5亿元调整为52.0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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