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中央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
发展任务)使用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要求,落实全面公开公示制度,现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
联系电话:0755-22100667
联系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西侧3楼301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情况表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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