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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情况的公示

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中央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

发展任务)使用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要求,落实全面公开公示制度,现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

  联系电话:0755-22100667

  联系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西侧3楼301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情况表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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