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展现先锋形象、彰显党员风采,“深汕先锋”特开设专栏,讲述“身边的党员先锋”先进事迹,以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进一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010年,郝以明正式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2022年12月29日,他被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深汕法院审判员,来到了深汕法院工作。在工作上,他一直保持着“多学、多思、多行”的工作态度,立足岗位职责,办案严谨细致,工作业绩突出,作为深汕法院唯一案件审理范围全覆盖的法官,他用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一致认可,并在2023年度荣获深汕法院“优秀党员”称号。
“调解总比判决好,协调双方化解纷争矛盾,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引导各方换位思考。”这是郝以明以一贯之的工作理念,他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利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尽力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做到案结事了。 “累并快乐,且收获满满!”郝以明笑着说。今年,在一起涉及人身意外死亡理赔的案件中,原告方独子意外身亡,要求被告河北某保险公司赔偿100万,原告家属晚年历经丧子之痛,身心受到严重的打击,情绪比较激动,郝以明在调解的过程中,决定以“调”为主,综合考虑双方的诉求,不断追求利益与情感的平衡点,完善调解方案。最终,在郝以明多次耐心、周到、专业的调解下,双方就赔偿款达成一致。 “人民的好法官”,事后,郝以明收到了这面锦旗,原告家属紧紧握住他的手,由衷地感谢他的付出,这也是他来深汕后收到的第三面锦旗。 “锦旗是荣誉,是认可,也是责任,我不能辜负群众的信赖和厚爱,我会把锦旗挂在我心里,化作前行的动力,时刻牢记责任,守护人民利益。 ” 刚来到深汕,郝以明便切实感受到了挑战和压力,深汕法院所受理的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和涉众案件较多,案情复杂且难度大。面临着新的工作环境,艰巨的工作任务,他以深厚的专业知识、忘我的工作状态,从刚来时的内心常泛起的“本领恐慌”到现在面对复杂案件的“游刃有余”,实现了自身能力的再升级。在同事眼里,他已然是当之无愧的办案能手。 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他共办结案件950余件,每季度均能超额完成结案目标,截至五月份,他的个案诉中调解率已达62.5%,由他承办的(2023)粤0392刑初12号案件庭审荣获深圳法院第二届“六优”评选优秀庭审三等奖,实现了深汕法院“六优”成果零的突破,在岗位上,他发挥着速裁快审和专业化审判的职能作用。 此外,他还将审判工作与司法宣传紧密结合,通过“普直联”工作机制,直接联系服务群众10户,积极反馈群众诉求,帮助解决群众困难。前往镇村、学校多次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课堂等宣讲活动,受益群众达400余人次,宣传效果良好。在他看来,法官不仅要在“庭上”办案,也要“走出去”,他想要让更多群众了解法律知识,把法治理念传播到深汕的每个角落。
回顾在检察院和纪委监委工作的六年,一件件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让他深刻意识到廉洁是公职人员的立身之本。“作为党员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始终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坚决做到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坚决不碰高压线。”他说道。
“刚入党我觉得是一种荣誉,随着阅历的丰富,认知的提升,现在更深刻的认识到党员是一种责任,在生活、工作中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面对棘手的案件,他常常连续奋战,一遍遍地研读厚重的案卷,耐心查阅钻研法条和案例。对于新来的同事,他也是化身“引路人”倾囊相授,在工作上提供帮助指引,他的工作态度也影响到了其他同事,夜晚办公室亮起的一盏盏灯成为他们奋斗路上的集体回忆。
一次次法槌声起,捍卫的是法律的尊严;一叠叠案卷背后,守护的是群众的权益。郝以明所审结的每一件案件都是他执法为民的真实写照,他用一名共产党员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承诺和使命,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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