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检查计划

2026-02-10 23:14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领域风险管控和安全监管,促进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函〔2017〕150号)《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5年版)》等规定,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编制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确监管、提高效能”的原则,围绕“服务、治本、韧性、赋能、夯基、高效”六个方面,强化风险源头防范与分类分级管控,依法严厉查处应急管理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应急管理领域安全风险,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编制实施年度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检查计划,指导我局承担应急管理领域执法任务的内设机构及全体执法人员,依照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和标准,实施精准化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计划,做到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

  2.突出强化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聚焦防震减灾、应急抢险、森林防灭火,着力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监管效能。

  4.优化执法模式,注重说理式、服务式执法,增强企业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主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

  5.狠抓执法质量,注重打造精品案例,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6.强化“两法衔接”,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切实贯彻涉罪必移,杜绝以罚代刑。

  (二)主要任务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执法,加大对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事项的查处力度,依法严惩各类涉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应急抢险、森林防灭火违法行为;

  2.根据国家、省、市部署,针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大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3.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确保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复查率100%、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100%;

  4.对列入监督检查计划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5.贯彻上级关于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落实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工作指示、决策、部署,开展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演练、科普宣传等活动;

  6.在台风、暴雨、风暴潮、洪水等预警信号生效期间,监督可能受到影响的海滨浴场、景区、自然保护区、公园、游乐场等主管部门和经营管理单位是否按规定发出警示信息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7.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应急管理领域执法警示等活动,积极开展有关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应急管理法治氛围。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我局负有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检查职责的内设机构现有执法人员为5人。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核定需要纳入2026年度执法工作日计算的执法人员为4人(占在册人员的80%)。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测算。2026年全年共365天,其中法定休息日104天、法定节假日13天。

  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4-13=248天。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48天)×执法人员数量(4人)=992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包括开展应急管理领域督导检查活动;实施行政许可;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和应急演练;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管委会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

  结合工作实际,测算2026年其他执法工作日为468天。

  3.非执法工作日。非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包括参加机关单位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结合工作实际,测算 2026年非执法工作日为312天。

  4.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992)-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468)-非行政执法工作日(312)=212天。

  按检查(含复查)每家企业派2名执法人员,平均占用4个工作日(含部分执法检查后立案查处所需工作日)计算,2026年,我局监督检查工作日检查数=监督检查工作日(212)÷[每次执法参与人数(2)×历时工作日(4)]=26.5家次。

  (三)年度检查数量

  我区2026年计划监督检查企业27家,其中重点领域检查21家,占77.78%,一般领域检查6家,采用“双随机”抽查,占22.22%。

  四、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执法检查事项包括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应急抢险、森林防灭火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防震减灾、应急抢险、森林防灭火方面的执法检查事项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项一并纳入重点检查项目范围,但不列入一般检查项目范围。

  (一)重点检查项目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6家)

  (1)安全培训机构监督检查(1家)

  重点检查内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安全培训业务开展情况。

  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科

  检查方式:定向检查

  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2)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检查(5家)

  重点检查内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现场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电气安全管理(配电室、电气设施)。

  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科

  检查方式:定向检查

  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3)粉尘涉爆企业监督检查(4家)

  重点检查内容:除尘系统安全设置情况,作业现场粉尘清扫情况,监控报警设施运行情况、干式除尘系统锁气卸灰装置运行情况。

  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科

  检查方式:定向检查

  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4)涉氨企业监督检查(2)家

  重点检查内容:液氨储罐区安全设施设置情况、氨分解车间安全装置设置情况。

  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科

  检查方式:定向检查

  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5)深井铸造企业监督检查(1家)

  重点检查内容:安全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有限空间风险辨识情况;深井铸造工艺的浇铸炉铝液出口流槽、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液位监测报警装置设置情况;固定式浇铸炉的铝液出口机械锁紧装置设置情况;固定式浇铸炉的铝液流槽紧急排放阀设置情况等。

  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科

  检查方式:定向检查

  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6)上年度发生亡人事故企业监督检查(1家)

  重点检查内容:企业整改措施意见落实情况回头看,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人员培训,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科

  检查方式:定向检查

  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7)涉有限空间企业监督检查(1家)

  重点检查内容:安全警示标志,作业审批,应急救援器材配备情况,发包管理情况。

  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科

  检查方式:定向检查

  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8)锂电池企业(1家)

  重点检查内容:电气安全管理,电池仓库安全管理情况、故障电池储存场所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科

  检查方式:定向检查

  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2.防灾减灾监督检查(3家)

  (1)防洪设施、内涝积水与河道等水务设施监督检查(1家)

  重点检查内容:防洪责任落实与组织架构,防洪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隐患排查、防洪物资与应急准备情况。

  责任科室:应急指挥与处置科

  检查方式:定向检查

  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2)公园、景区、海滨浴场、游乐场、自然保护区等场所防汛防风监督检查(2家)

  重点检查内容:防汛警示信息与避险措施,防汛应急预案制定与避难场所设立情况,避险路线、防汛物资与应急准备情况。责任科室:应急指挥与处置科

  检查方式:定向检查

  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3.森林防灭火监督检查(1家)

  重点检查内容: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与相关机制建设情况;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案制定与演练情况;森林防灭火宣传、隐患排查与应急准备情况。

  责任科室:应急指挥与处置科

  检查方式:定向检查

  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4.应急救援监督检查(1家)

  重点检查内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应急物资及装备的配备情况。

  责任科室:应急指挥与处置科

  检查方式:定向检查

  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五、一般检查安排

  根据年度执法工作安排,结合我区一般生产经营单位的分布状况和安全生产特点,采用“双随机”方式进行执法检查,“双随机”执法抽查的范围为重点检查企业外的所有一般生产经营单位,计划在2026年开展一般检查6家。执法检查人员在全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不包含法规和宣传科承担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任务的执法人员)中随机抽(每个检查对象至少对应抽取2名执法人员)。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年度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检查计划制度是贯彻执行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依法忠实履行应急管理监管职责的重要措施,对于规范和促进应急管理领域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执法人员务必将思想统一到全局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全员执法”的要求,主动加强相关法规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升执法水平,确保监督检查计划顺利完成。

  (二)严格落实任务。相关科室务必严格按照监督检查计划进度推进相关执法检查工作,要加强沟通协作,相互学习,密切配合,合理安排监督检查时间、频次,注重执法方式、方法,确保顺利完成执法检查任务。本年度的执法检查、复查、行政处罚、案卷归档等工作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达到100%完成率。

  (三)规范执法程序。全体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使用深圳市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在履行执法检查职责时,要穿着季节性制式服装、佩戴标志,出示行政执法证。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执法监督码“扫码入企”,全面规范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执法工作水平。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科室要分析、研判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的突出风险和安全隐患,坚决落实执法责任,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涉爆粉尘、涉氨制冷等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依法严查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依法履职、缺位失职等违法行为,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五)强化联合执法。各科室要加强与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聚焦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检查,减少交叉、重复、多头监管检查,提高执法办案质效,助力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六)增强效果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把执法监督检查与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推广实施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和信用修复文书“双书送达”,说清阐明相关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增强社会公众的应急管理法治意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强化监督考核。承担任务的执法人员要根据监督检查计划安排,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科要加强执法业务指导。法规和宣传科要发挥好法制审核把关和执法公示统筹审批作用,不断规范和改进应急管理执法工作。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对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职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述职范围,并作为其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