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质行动方案(2019-2023年)》《深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质行动方案(2019-2023年)》要求,加快推动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按标准规范生产,有序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市市场监管局深汕局制定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
现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有关规定,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0月3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鲘门高铁组团深汕湾科技园项目2栋1楼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0755-2210186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ssyz@mail.amr.sz.gov.cn。
附件: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市场监管局深汕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