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施工行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粤府办〔2021〕11号)和《深圳市建筑业稳增长奖励措施的通知》(深建规〔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关于支持施工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现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18〕2号)的规定,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1月1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315室收,联系电话0755-22101238(邮编516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政策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jjjzhyk@163.com。
附件: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关于支持施工行业发展的若干 措施(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