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关于11月1日代理记账资格审批结果公示

2022-11-11 21:39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0〕7号)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核,以下机构符合相关规定,现决定准予许可代理记账资格,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机构负责人

行政许可决定批复号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

业务类型

1

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金豆税务咨询有限公司

91441500MA512GN08J

毛世辉

深汕发财函〔2022〕2304号

DLJZ4403972 0220008

许可

  附件:1.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