鲘门、小漠渔港升级改造工程--鲘门渔港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2022-12-09 11:19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以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等有关精神,将“鲘门、小漠渔港升级改造工程--鲘门渔港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鲘门、小漠渔港升级改造工程--鲘门渔港

  建设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建设地点: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渔港

  建设项目概况:鲘门渔港建设规模为港池维护性疏浚31.6万m³。疏浚范围内大部分为流淤。采用绞吸式挖泥船疏浚,项目不涉及水工构筑物。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大同路仁和楼1栋三楼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55-22091687

  邮箱:nynchyyyj-hyyyk@szss.gov.cn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广州百川纳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珠江广场海裕楼501

  邮编:510665

  联系人:库丹阳

  联系电话:18217568667

  联系邮箱:1282611955@qq.com

  四、公众参与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征求意见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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