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22〕54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粤办函〔2022〕266 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深圳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深府办函〔2022〕102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区管委会决定依托深汕特别合作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立深汕特别合作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区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区党政办负责同志、区应急管理局(政法办)、深汕公安分局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市市场监管局深汕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党政办、区统战社会建设局、区科创经服局、区公共事业局、市市场监管局深汕局、深汕法院、深汕检察院以及各镇政府。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深汕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深汕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附件:深汕特别合作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深汕特别合作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高荣望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吴达林 区党政办常务副主任
曾令华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庆容 深汕公安分局副局长
黄古镇 市市场监管局深汕局局长
成 员:金淑莉 区党政办副主任
叶瑞权 区党政办负责同志
许国庆 区统战社会建设局二级调研员
安 定 区科创经服局副局长
朱三华 区公共事业局副局长
杨德平 市市场监管局深汕局副局长
杨晓雄 市市场监管局深汕局副局长
杨 森 深汕法院法官
付 卓 深汕检察院副检察长
邱志强 鹅埠镇武装部部长、二级主任科员
叶少民 小漠镇副镇长
涂文辉 赤石镇副镇长
陈灼升 鲘门镇副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