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预算支出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预〔2018〕167号)、《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绩〔2019〕5号)等相关规定,对2021年度重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公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