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深汕”)现有11座水电站,根据《深圳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本年度深汕应完成圆墩一、二级2座水电站退出任务,窑陂、吊塘、莞塘、青龙潭、下水底、载背、南寮、九江、金生肚9座水电站生态流量整改任务。
根据《广东省小水电分类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导意见》(粤水农水农电函〔2022〕2323号),深汕特别合作区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已组织11座水电站分类整改验收,并全部通过(验收结果详见下表)。现对通过分类整改验收的水电站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至电子邮箱(zjsw_swk@szss.gov.cn),单位反映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要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深汕特别合作区11座水电站分类整改验收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