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将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赤石镇、小漠镇人民政府委托执法协议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赤石镇人民政府委托执法协议
2.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与小漠镇人民政府委托执法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