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将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与小漠镇消防行政执法委托协议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与小漠镇消防行政执法委托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