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深汕高端电子化学品园区等项目)》的公告

2023-05-05 18:22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深汕高端电子化学品园区等项目涉及《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制建设区,为落实项目用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深汕高端电子化学品园区等项目)》,于2023年4月28日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通过。现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规定予以公告:

  一、预留规模使用的原因

  深汕高端电子化学品园区等项目位于鹅埠镇。经核查,共有90.5024公顷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预支建设用地规模应优先保障“十四五”近期急需落地的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深汕高端电子化学品园区等项目属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重大产业项目,符合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条件。

  二、落实方案与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使用市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90.5024公顷,来源为预下达规模。使用前,预留规模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及其他土地,使用后土地利用规划用途落实为城乡建设用地90.5024公顷。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落实后对新一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落实后详见附件。

  三、公告方式

  本公告在以下地点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网站或前往公告地点浏览查询。

  (一)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szss.gov.cn)。

  (二)现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公告栏,鹅埠镇政府公告栏,西湖村等4个村(社区)公告栏。

  附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落实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杨工,0755-22106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