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促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等要求,我区对自2011年成立以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发布的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决定对《深汕特别合作区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18份文件自即日起予以废止、宣布失效。现将废止、宣布失效《深汕特别合作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汕特别合作区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18份文件目录予以公告,具体目录如下: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深汕办〔2012〕22号 | 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项目评估暂行办法 |
2 | 深汕办〔2012〕23号 | 深汕特别合作区项目引进管理暂行办法 |
3 | 深汕办〔2012〕26号 | 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试行) |
4 | 深汕办〔2012〕27号 | 深汕特别合作区产业导向目录(试行) |
5 | 深汕办〔2014〕24号 | 深汕特别合作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暂行规定 |
6 | 深汕办〔2015〕48号 | 深汕特别合作区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
7 | 深汕办〔2016〕1号 | 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
8 | 深汕办〔2018〕22号 | 《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若干补充规定 |
9 | 深汕办〔2019〕106号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临时用地与临时建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
10 | 深汕办函〔2020〕48号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保障重点投资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 |
11 | 深汕办〔2020〕58号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管理暂行办法 |
12 | 深汕办〔2020〕59号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暂行办法 |
13 | 深汕办〔2020〕71号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道路养护考核暂行办法及操作细则 |
14 | 深汕办函〔2020〕611号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
15 | 深汕办函〔2020〕628号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支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
16 | 深汕办〔2021〕6号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林木采伐管理暂行办法 |
17 | 深汕办〔2021〕23号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1年支持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奖励措施 |
18 | 深汕科创经服规〔2022〕1号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助力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
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废止、宣布失效的文件一律停止执行,并不再以上述文件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