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党组关于2022年区级交叉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6-06 10:15 中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党组

  根据区党工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9日至6月30日,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26组对深汕住建水务局党组进行了为期2个半月的集中巡察。2022年8月29日,巡察组向深汕住建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度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职能职责不够有力”问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水务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集中整改期内,在党组会上先后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治水等住建水务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此前未学习的内容开展补学,并结合具体业务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当前住建水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切实将精神力量转化为推动工作水平提升的实际行动。

  2.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党组2022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学习。二是制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严格执行,坚持“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容。三是根据市委组织部《深圳市党(总)支部会议第一议题规范指引》,规范了我局党支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第一议题”常态化学习。

  3.对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意识形态专题部署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二是于2022年9月召开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增强我局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行动自觉,切实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三是于2022年11月向主管部门将两个正在运行的政务自媒体进行报备,并将不符合要求的微信公众号注销停用。

  (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

  1.源头预防风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初步建立了房屋安全领域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二是完成建设工程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为在建工地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各个方面预先做出详细安排,开展及时、有序和有效故障应急处理工作。三是对区内所有搅拌站资质情况进行排查,关停并拆除了无资质的搅拌站,截至目前,区内仅东成、富基共2家具有预拌混凝土承包资质企业对外供应商品混凝土。四是对于出现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原材料责令企业进行退场处理,严禁使用不合格原材料。五是自2022年10月起,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加强对搅拌站原材料抽检力度,同时监督规范搅拌站的原材料进场自检,抽检搅拌站原材料时随机抽查其进场原材料自检资料,截至目前区内搅拌站未再发生原材料抽检不合格现象。

  2.执行施工安全监管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日常巡查-督促整改-隐患复核”工作模式,第一时间召开项目约谈会及事故警示会,提醒在建项目认真落实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并继续加大对在建项目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行业领域质量安全管控,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在建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二是分别于国庆前及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开展全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三是建立危大工程台账,并动态更新管理;对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施工单位进行约谈警示教育。

  3.防汛安全隐患整治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现的河道隐患问题,采取发文督促、约谈警告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目前所涉及18处隐患点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将13座病险小型水库全部纳入到深圳市水库除险加固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中,目前正在开展施工招标,项目完工后可彻底解决13座水库病险问题。三是针对28个易涝点整治滞后问题,采取加大投入、增加人手、分段作业、错峰施工等方式全力以赴追赶进度,并于2022年12月完成。四是在南门河管养房处设置临时区镇防汛应急物资仓库,并争取到66.6万元的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采购防汛物资。同时,根据防汛物资储备标准,投入160万元进行补充采购,现即将开展招标工作。

  4.涉稳风险隐患没有根治。

  整改情况:一是按相关规定要求,第一时间将我局监管的除应急抢险工程及工期小于一个月的项目全部纳入管理,有效防范了项目现场因层层转包、虚报人数或工程量等问题引起的劳资纠纷,从源头上预防了欠薪问题的发生,确保工人工资按月足额支付。二是针对多次发生劳资纠纷的重点项目第一时间召开约谈会及工作部署会,先后共计召开了5次约谈会议和2次工作部署会议,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政策文件,明确指出了各参建单位在欠薪事件中应负的责任,通过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户、维权告示牌设立等制度,切实保障工人合法权益。三是对屡次调解无用的,第一时间将欠薪线索移交至劳动部门,由劳动部门会同公安立案查处,有效震慑了其他企业。四是2022年以来已对6家欠薪涉事企业给予黄色警示及省动态扣分处理,同时警示了其他企业要深刻反思检查自身问题,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对照时间节点,足额支付款项。

  (三)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不到位。

  1.绿色建设推进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参照市局要求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推进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细则》开展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我区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要求。二是印发《2023年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涉及扬尘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持续加强泥头车出场清洗及封闭管控。2022年9月以来针对项目扬尘突出问题,现场要求整改,并下发书面责令整改单152份,黄色警示10份,省动态扣分2份。继续督促在建工地按照深圳市标准化工地严格落实扬尘防治“6个100%”,加强泥头车出场清洗及封闭工作。三是第一时间开展在建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巡查检查,督促在建工地落实关于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自2022年10月至11月,共出动检查人次598人次,检查项目198项次,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下发书面责令整改单37份,黄色警示3份。其中关于泥头车扬尘问题下发书面责令整改单11份。及时发现在建工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倒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有力督促了项目参建各方履职尽责。三是按照坑塘水面复垦的形式消纳小漠深汕智造城项目工程弃土约182万方,有效解决了深汕智造城比亚迪项目弃土难的问题。四是完成西南锡坑永久受纳场项目选址与规划设计条件研究并移交相关企业开展前期研究工作,解决我区在建项目弃土难问题。

  2.黑臭水体治理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工程措施落实控源截污,于2022年12月完成三江楼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解决赤石镇区黑臭水体问题。二是针对南门河、鲘门河污水直排问题,开展鹅仔下河水质改善工程、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两个项目均已完工,达到截污目标。同时积极谋划镇中心区雨污分流项目,后续根据项目必要性、深汕发展时序等因素分批提出项目立项申请。三是随着三江楼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的完成,小漠桥断面水质已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符合国考断面要求。

  3.推进“河长制”不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将镇级河长巡河履职和建立台账、问题跟踪反馈的闭环处理机制建立等纳入区对镇河长制工作考核范围,强化对镇级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监督考核。二是将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河湖长制工作(四镇)”指标评分中,以政府绩效考核作为抓手,压紧压实镇级河长湖长及相关部门责任。

  (四)履行建设行业监管职责缺位。

  1.监管执法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办分离”监管工作方案》,管理模式从现场实体防控和查找纠正向企业行为管理和解决管控机制漏洞转变,充分发挥了主管部门职能。2022年9月份以来,对于发现的相关问题现场第一时间提出整改要求,并下发书面责令整改851份,责令停工75份,动态扣分37份,黄色警示46份。二是针对未验收而进行下一道工序的项目和部分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项目,开展立案调查,从严查处危害工程质量安全行为。三是于2022年9月初建立项目巡查问题隐患台账,并根据每日检查情况实时更新。

  2.行政审批管理没有履职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相关制度学习交流会,进一步理清了建设工程开工流程和需报批报建手续。二是将审批材料形成清单,发送至有办理施工许可需求的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办理流程及手续。三是全面核查我区在建项目未批先建情况。四是针对审批存在问题开展批评教育谈话,将签批档案补充完整,经办人已深入剖析审批业务件签批档案不完整问题,查找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并对往年档案资料进行核对梳理,杜绝出现类似情况。

  3.农村自建危房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自建房第一轮抽查,掌握了严重隐患房屋的分布及实际处置情况,更有针对性地推进隐患彻底整治。二是形成隐患房屋台账清单,并印发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了隐患房屋的处置方式,扎实推进了我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4.定标专家库管理松散。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定标工作规定(修订稿)》制定工作。二是邀请深圳交易集团等专业人员不定期对我区定标专家库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定标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已参照深圳市其他地区的定标库系统确认我区系统搭建需求,加快推动系统建立工作,加强定标专家库管理。

  二、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一)“两个责任”压得不够实。

  1.主体责任未充分履行。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在2022年10月和2023年1月召开局党组会总结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三是于2022年10月开展党组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

  2.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2年6月召开的第12次党组会上研究成立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党风廉政责任意识。二是分别在2022年10月和2023年1月召开的局党组会上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反腐败斗争压力。

  (二)“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1.服务群众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向群众普及供水工程相关政策,及时解答群众

  关心的问题,除沈坑、洋坑村民明确表示不安装村村通自来水外,其余村庄均已完成管网入户。集中供水管网也已敷设至沈坑、洋坑村口,具备随时入户条件。二是定期开展对两个自然村群众饮用水源的水质检测,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实现了“村村通”供水全覆盖的目标。三是赤石河应急引水工程施工致群众房屋受损11栋问题已和当事户主签订房屋修缮补偿协议,补偿款项已拨付到位。四是多次会同市水务建管中心到现场调研咸水倒灌浸泡农田问题,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经沟通协调,问题已于2022年12月得到妥善解决。五是针对施工影响房屋受损、咸水倒灌农田等类似问题已建立工程管理措施,采取施工前监测布控,施工中开展巡查,施工后针对问题具体处理,尽量做到不扰民,提升群众满意度。

  2.履职存在不作为。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办分离”监管工作方案》,明确第三方巡查职责,由监督机构督促整改。提高了对在建工地的质量安全巡查频次,加大了对隐患整改的督促力度。2022年9月以来,针对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采取责令停工整改和黄色警示。二是多次组织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开展“110”工作规程培训学习,并在日常监督工作中严格对照执行。三是在发现项目存在事故隐患后,第一时间对项目管理团队进行事故隐患专项整改培训,要求企业针对各施工阶段不同属性制定防范措施,配备五点式安全带,更换现场安全总监。同时,不定期组织全区在建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四是成立工作专班梳理项目情况并建立督办机制,安排专人跟踪协调。五是已完成小漠国际物流陆域形成及配套设施项目的质量检测招标工作,并与检测单位签订检测合同。

  3.存在公车私用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公车制度中的车辆使用管理、加油卡管理、停放管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等方面进行了完善,要求全局严格遵守,严肃杜绝公车私用现象。二是分管局领导对车辆管理人及车辆使用不规范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落实好车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节假日集中封存。

  4.厉行节约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局领导已约谈相关人员,要求涉及的部门负责人及具体项目负责人进行自我检讨,并对其开展批评教育,要求认真反思,吸取教训。二是对涉及采购岗位的人员做了合理调整,安排公务员或有经验的事务员负责采购工作,同时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对项目招标流程、申报流程的掌握,避免今后项目出现类似情况。三是相关采购物资闲置电脑、电话均已合理分配至新到岗负责防汛工作的员工使用,避免再出现设备闲置问题。

  (三)水务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违规风险。

  1.工程项目变更随意。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局领导已约谈相关人员,要求涉及的部门负责人及具体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变更呈批,目前所有在建水务工程设计变更均依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投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呈批审定。二是同市水务工程造价管理站对接,目前已完成泗马岭水库、窑陂水库、下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审计结算工作并出具了正式报告。三是对于目前在建水发资金项目涉及到的工程变更均是依据水发资金相关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投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进行呈批审定。同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投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有关工作人员对相关规定知识的熟悉掌握程度。

  2.工程合同风险管控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超工期现象,对未按合同工期计划完工的项目,及时汇总客观因素和不可抗力等导致工期滞后原因,并按合同约定报请延期;目前所有在建水务工程项目均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正常推进,未出现超合同工期情况。二是加强对水务工程项目合同把关,严格落实合同签署呈批程序,针对合同风险,在招标阶段按照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合同范本,经局业务经办科室审核后再作为正式范本。同时已制定合约管理员培训制度,定期对合约管理岗位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其业务素养,进一步提高合同法律意识。三是对项目管理岗位做了全面调整,各项目负责人全部由局里正式专业技术岗事务员担任,同时要求其签署《项目质量安全责任书》,保证工程项目正常建设管理。

  3.工程履约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深圳市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落实履约评价工作要求。二是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工程履约评价办法》,目前在管水务工程均已开展合同履约评价,并在今后将其作为资料归档结题的必要条件。

  4.工程项目结算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应急抢险项目申报及项目审计结算程序,弥补项目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不足,强化专业知识掌握熟练程度,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二是加强对项目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实施合同履约评价及考核制度,保障对工程各环节造价、计量的把控,严防出现违规违法现象,避免造成国有资产投资流失。三是全面梳理排查在建水务工程过程资料,严格把控工程量计量审批流程,确保报送结算造价与造价部门审定量核减率在规定范围内,避免出现违规风险。

  (四)采购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

  1.涉嫌内定中标单位。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局领导已约谈相关人员,要求严格按招投标规定程序开展采购工作,确保招投标工作合规合法。二是对涉及采购岗位的人员做了合理调整,安排公务员或经验丰富的事务员负责采购工作,同时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对项目招标流程、申报流程等掌握,避免类似情况。三是在项目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相关规定流程执行,确保采购的每一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涉嫌规避招投标。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局领导已约谈相关人员,要求严格按招投标规定程序开展采购工作,确保采购工作合规合法。二是定期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议,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强化底线思维,避免在采购环节滋生腐败现象。

  3.采购程序倒置。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领导约谈项目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严格按相关审批程序开展采购工作,确保采购工作合规合法。二是更新修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在全局开展政府采购管理、财务管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合法合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思想意识。

  (五)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1.财务报销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并在全局开展培训,强化经办人廉洁意识。二是完成公务卡结算不定期宣传工作,提高员工公务卡结算意识。三是梳理差旅费报账情况,未发现超标准报销住宿费情况。经与巡察组沟通,确认超标准住宿报销凭证为原深汕特别合作区海港新城建设办公室2019年2月第23号凭证。经查找相关凭证,发现未超标准报销出差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四是设置2名财务报账资料审核岗,交叉审核,提高了报账管理水平。五是于2022年11月完成公务接待集体谈话,根据巡察指出的问题对相应科室进行了批评,并宣讲了公务接待制度,要求各科室严格执行。六是于2022年8月、2023年4月开展财务管理培训,针对公务接待流程提出具体要求。并严格要求各科室做到无公函的来访一律不接待,在接待前由会务提醒要求,财务审核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公务接待预算等,无误后方开展接待。

  2.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度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目前已达到30%,根据《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将剩余资金结转至2023年,用于新立项的运维管养项目和新建工程进行支付。二是对接市水务工程造价管理站对已完工验收项目开展结(决)算审计,并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3.未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2年11月开设工会独立账户。二是已按区总工会要求拨缴工会经费,2023年度工会相关福利费用已通过工会账户支付。

  (六)规范监管外包服务不够严格。

  1.对第三方服务人员的履职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完成人员派驻管理。二是已完成服务合同核查,要求服务单位按合同配备驻场人员。三是于2022年9月完成人员职责调整,确保第三方服务人员主要负责督办、表格填写、日常检查等辅助工作,不涉及审核、批准等重要及敏感岗位工作。四是目前无第三方服务人员在质量安全监督重要敏感岗位,无第三方服务人员负责审核、批准等重要事项,将进一步做好履职风险和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五是定期开展政府采购培训,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流程。六是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

  2.对第三方履约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第三方的履约监管,每月对第三方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核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季度考核和履约评价。二是加强合同管理,强化对第三方的履约监管力度,根据合同约定条款,明确第三方派驻人员工作岗位职责,目前各项目均无人员混用情况,派驻人员均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开展工作。三是要求深汕特别合作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服务技术咨询项目按招投标文件约定数量和资质派驻到位,目前该项目派驻人员数量资质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四是加强项目验收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开展履约评价。五是召开工作部署会,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开展分析批评,举一反三,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针对“党组织建设不够健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存在不足”问题。

  (一)领导班子建设不够坚强有力。

  1.党的全面领导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2年11月印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会议制度》,该制度在原有基础上对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进行了调整和修订,明确了党组议事和行政议事范围。二是严格遵守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长期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全部通过党组会研究决定。

  2.底线思维树得不够牢。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组织召开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研判会,研讨近期在建工地安全隐患质量问题巡查情况,明确下一步安全隐患质量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二是组织召开深汕特别合作区监理管理系统专题会,针对当下监管空缺,对监理管理系统的功能、系统落实提出具体要求,为提升在建工地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指明了方向。三是在局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了全局上下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四是参照市住建局要求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推进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细则》开展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我区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要求。五是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积极推广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在辖区内建筑与小区(重点包括学校、大型公共建筑、政府办公楼等)、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水务、更新改造等项目中,建立全过程管控机制,各部门分工协作,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六是对我区除豁免清单以外的所有新建、改扩建项目的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成果等进行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形式审查,形成技术意见和建议,供相关部门和技术单位参考。

  3.存在甩手掌柜的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近期在建工地安全隐患质量问题情况,明确下一步安全隐患质量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同时针对当下监管空缺,对监理管理系统的功能、系统落实提出具体要求,指明了提升在建工地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发展方向。二是自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共出动检查人次598人次,检查项目198项次,对于发现的问题现场第一时间提出整改要求,并下发书面责令整改单372份,责令停工单14份,黄色警示11份。及时发现了在建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有效督促了参建各方履职尽责。三是为提升在建项目整改回复质量和效率,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长期消极整改以及拒不整改的参建企业按照法律法规采取处罚措施。

  (二)干部选任工作不够规范。

  1.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局机关党支部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确保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到实处,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二是编制印发了《支部工作手册》,明确支部工作职责,对支部各项会议召开的频次、职权和任务、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党支部在选人用人方面提供依据。三是严格执行用人程序,今后凡是干部提拔重用晋升事项均按规定提请支委会研究讨论,并由党支部出具政治表现鉴定。

  2.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局党组会对该事项进行研究,要求负责选拔工作考察组人员进行自我检讨,并对其开展批评教育,要求认真反思,吸取教训。二是召开了局党组会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三是邀请专业人士作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培训指导。

  3.干部任用没有充分考虑岗位的匹配度。

  整改情况:一是先后选派4名干部参加全区土地整备攻坚工作,选派1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区隔离酒店驻点工作,在艰苦地区、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基层岗位经风雨、见世面、补短板、强弱项、壮筋骨,提高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干部工作站位。二是在全局范围内组织科长讲堂,由科长面向全局员工讲业务。提升科级干部业务能力的同时也加深了局内各科室间的沟通了解。三是根据工作实际和干部自身条件,安排干部跨科室、跨部门岗位轮换,目前已对条件成熟的3名干部进行轮岗,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增强干部队伍核心竞争力和工作合力。

  (三)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规范民主生活会的开展。二是新一年度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撰写发言提纲,局党组书记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审阅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2.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参加区级组织的党建业务培训班,开展党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党建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组织新入职事务员及入党申请人开展《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培训,普及入党程序及流程。三是全面梳理我局党支部发展党员入党材料,并于2022年10月底已补齐全部入党申请材料。四是制定印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指引方案》,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并纳入入党考核。

  3.党组织建设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针对未转组织关系党员进行通报批评及检讨,要求限期全部完成组织关系转接。二是结合人事管理制度,制定本支部《党组织关系管理办法》,针对新入职员工,按要求2个月内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并作为转正考核依据。三是制定局党支部《党组织关系转接指引》,并针对新入职事务员开展党组织关系转接培训。针对未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的老员工,2022年9月底已全部完成组织关系转接。

  四、针对“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一)巡察和审计整改落实打折扣。

  1.预算调整频繁问题仍然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局预算编制培训,强化经办人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二是局党组会认真研究2022年部门预算调整事宜。三是《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预算管理制度》已于2023年5月印发。

  2.“三边”工程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业务能力。二是提前谋划项目,结合深汕经济社会发展时序,尽早提出污水处理、内涝整治等项目建议。针对任务急、工期短的工程项目,加强协调、积极沟通,加快前期手续办理进度,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不再出现“三边”工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22101101;邮政信箱: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3楼320办公室;电子邮箱:zjsw@szss.gov.cn。

中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党组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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