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港大道(鹏兴大道至红海大道段)市政道路工程使用林地公示

2023-06-25 23:07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对疏港大道(鹏兴大道至红海大道段)市政道路工程拟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公示时间:2023年6月26日-6月30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1栋3楼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18598276546

  电子邮件:cgzhzfj_lyk@sz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