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林长办关于公开招募“公众林长”的公告

2023-08-04 21:30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林长办

  “公众林长”是以爱绿护林为使命,以共建绿色家园为目标的志愿者队伍,也是合作区林长制工作的强力补充。“公众林长”充分发挥群众参与主体作用,积极参与森林湿地资源的保护与监督,向社会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并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身边人。

  为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切实落实林长制工作,现向合作区全体居民招募一批“公众林长”,相关通知及要求如下:

  一、招募对象:18-60周岁的合作区全体居民

  二、招募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8日24:00

  三、招募条件

  (一)申报公众林长遵循自愿原则,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及文化素质,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适应较长时间的户外活动;

  3.富有志愿服务精神,能积极履行“公众林长”志愿者的责

  4.热爱森林资源保护及其相关工作,能够使用智能手机及APP,具备一定文字撰写以及较好的沟通能力;

  5.有参加过生态资源保护志愿服务经历或者熟悉森林资源保护相关知识者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宜担任“公众林长”: 

  1.在职区、镇两级党委政府工作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人员;

  3.有涉林违建违章的人员;

  4.其他不适宜担任林长的人员。

  四、公众林长的职责

  (一)森林、湿地日常巡查,监督并举报破坏森林湿地的不当或违法行为;

  (二)收集森林、湿地的相关信息,协助开展林业知识普及、林长制公益活动;

  (三)宣传森林、湿地保护政策,带动公众爱护森林、湿地;

  (四)关注古树名木,监督并举报破坏古树名木的不当行为,加强对古树名木的宣传;

  (五)收集和反馈公众意见,并对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协助各级林长监督相关部门的执法行为;

  (七)受邀参加相关林长工作会议、研讨会等;

  (八)协调公众与林长良性互动沟通。

  五、聘任流程

  (一)招募:公众林长由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林长办)统一招募,市民通过网上二维码报名,区林长办统一收集登记资料,并根据公众林长报名条件进行筛选确定。

  (二)培训:人选确定后需上报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林长办),并由区林长办统一组织培训。可线上关注“深圳自然教育”公众号,进入“林长课堂”栏目,学习“深圳市公众林长培训”课程。

  (三)聘任:完成培训后颁发“公众林长”聘任书,聘期为一年,接受区林长办的统筹指导。任职结束发放荣誉纪念品,结合任期内综合表现及本人意愿,可续期。

  (四)活动的开展: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由区、镇林长办统一管理和安排,依法开展保护森林志愿服务、生态宣传和监督活动。

  六、报名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

  (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林长办 林婧 励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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