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支持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

2023-12-14 22:06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汕办〔2021〕22号),现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支持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汕科创经服规〔2022〕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资金拟发放安排计划进行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具体安排计划见附件1,资金拨付最终以资助计划下达文件为准。

  为加快资金拨付进程,请名单内符合本次发放条件的企业按照附件2要求于公示期内报送银行账户信息至kcjjfwj@szss.gov.cn。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5-22100964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仁和楼1栋308室

  邮编:516600

  附件: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支持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资金安排计划表

  2.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填报表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23年12月14日